赡养老人个税扣除如何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伦理讲堂 2024-12-13 02:31 浏览次数:485

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申报方式包括个人申报和单位代申报。个人申报可以预申报直接扣除或后期补充申报退税,可能采取网上申报渠道。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000元。被赡养人需年满60岁。实际操作时,纳税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即可享受扣除,预缴时也可享受。单位在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扣除。

针对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申报方式主要分个人申报和单位代申报两种形式。

一、个人申报

1.预申报直接扣除:

个人在预缴税款时,可直接享受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

2.后期补充申报退税:

如预缴时未享受扣除,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申请退税。

个人申报渠道

个人申报很可能采取网上申报渠道,以便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

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可以采取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

二、被赡养人条件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实例解析

例如,甲是独生子,乙有姊妹三人。在这种情况下,甲每月可扣2000元;乙则需与其姐妹平均摊、约定摊,或者根据老人的指定进行分摊,但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约定摊和被赡养人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的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三、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1.申报即可享受扣除:纳税人只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即可享受扣除。

2.预缴也能享受红利:个人可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所在单位,这样在每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进行实际扣除,使纳税人在预缴环节就能享受到改革红利。

3.未扣可申请退税:如果因各种原因在预缴时未享受到扣除,可以在后期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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