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业务中,计提贷款准备金和核销呆账是常见的账务处理方式。这两种操作对于银行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这两种账务处理的详细解答:
一、核销呆账的账务处理
1.审批程序与权限:
当年呆账损失的核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批准程序进行。这需要贷款业务部门填制“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并经行长组织信贷、会计、审计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
申报表需报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审查同意后,会计部门才能办理核销呆账损失手续。
2.会计分录处理:
根据批准的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会计部门需要分别针对本金和利息编制收、付方记帐凭证,办理转帐。
对于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包括:付:贷款呆账准备金;收:××贷款××单位贷款户。
在处理应收未收挂账利息时,应同时填制凭证冲销。
二、地(市)分、支行及经办行的处理
1.呆账准备金的管理:
县以下行处经办的贷款,其呆账准备金由地(市)行管理。
经批准核销的呆账损失,其呆账准备金由地(市)分、支行拨付,经办行据以冲销贷款。
2.账务处理流程:
地(市)分、支行根据批准的申报表,填制相关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核销呆账准备金”字样。会计分录为:付:贷款呆账准备金;收:联行往帐。
经办行收到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付:联行来帐;收:××贷款××单位贷款户。
三、后续年份的账务处理
对于以后年度收回的已核销的呆账贷款,银行应按规定冲减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并增加呆账准备金。具体流程为:经办行将收回的贷款金额上划地(市)分、支行,经过审查无误后,增加呆账准备金。
计提贷款准备金和核销呆账是银行业务中重要的账务处理方式,对于保障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账务处理的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