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影响账面价值。账面价值等于购入原值。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经济、技术等其他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预计净残值不能反映实际情况,需定期复核和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一般为企业自行确定,通常为原价的5%。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需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其购入原值,考虑到预计净残值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中是一个重要因素。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结束时,其剩余价值的预计金额,这一数值会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的变化,预计净残值可能发生变动,从而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具体来说,当固定资产发生损毁或提足年限正常报废时,净残值会起到作用。此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受其影响而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则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时,应当注意对预计净残值的复核和调整。每年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以确保其准确性。如果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样可以确保固定资产账面的真实性,并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