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而不丧失控制权时,个别报表中,将取得价款与长投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股权对应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二、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而丧失控制权时,个别报表中,处置股权的账面价值通过银行存款和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报表中,重新计量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根据影响程度转为成本法或金融资产。以上就是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账务处理
1.个别报表处理:当处置部分股权时,将取得的价款与售出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即长投的账面价值乘以售出比例再除以原持股比例)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合并报表处理:在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相对应享有的持续计算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无论增加投资还是减少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投资不确认投资收益(增加资本公积),新增股权不确认商誉(减少资本公积),一律在“资本公积”中反映。
二、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账务处理
1.个别报表处理:
处置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按比例冲减按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
对于剩余股权(无控制、无重大影响)的处理,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例如,由控制成本法转为不控制的成本法,或由控制成本法转为金融资产,且不进行追溯调整。
如果剩余股权对原有子公司有重大影响,则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后的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处置的价值+按权益法追溯调整的价值(按调整后的净利润借记长投,贷记未分和盈余或投资收益)。
2.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取得的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原有份额]-商誉+(或-)其他综合收益×原持股比例。其中,原有份额=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原持股比例。
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和细节,需要根据是否丧失控制权以及具体情况进行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