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跨月提取未发工资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会小秘 2024-12-13 12:33 浏览次数:689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跨月提取未发的工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理工资薪金必须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并且需符合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如已经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工资薪金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等。因此,年底跨月提取未发工资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对于年底跨月提取的未发工资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如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的决策,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这些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并且必须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对于年底跨月提取的未发工资,如果企业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并且这些工资薪金的发放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有序的,那么这些工资薪金支出是准予扣除的,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

但是,如果企业的工资薪金安排是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做法,那么这些工资薪金可能不被视为合理的工资薪金,可能导致调增应纳税所得。

年底跨月提取的未发工资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取决于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资薪金的发放和管理。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的意见。如果想深入了解会计实务的相关内容,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免费答疑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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