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报税方式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只要存在雇佣关系,临时工工资应属于工资支出,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需全员全额申报,包括临时工。提取工资时,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支付时,借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
兼职人员工资如何报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那么,对于兼职人员,如果与企业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其工资支出应属于工资薪金支出,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兼职人员的定义及报税要求
1.兼职人员与企业存在雇佣关系,如临时工、合同工等,其工资支出应纳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2.兼职人员的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单月超过800元)时,需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1.流动员工(即兼职人员)应与正式员工一起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2.企业需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其中应包括申报工资的名单。
3.个所税明细申报要求全员全额申报,即包括所有领取工资的人员,包括兼职人员。
三、会计处理
企业聘用兼职人员的工资处理与正式员工相同,只是雇佣关系长短的区别。
1.提取工资时:借记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
兼职人员的工资报税问题需根据其与企业的雇佣关系以及工资额度来确定。企业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申报,并留意税务部门的最新政策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