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规定包括: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条件也需符合规定。以上是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政策的具体内容。
近日,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政策有了新规定。以下是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中的核心内容,为个体工商户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减免
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减轻了税收负担,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给予了相应的税收减免。具体为: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了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助于其健康发展。
三、企业界定条件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指标,是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
四、计算方法
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则为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相关指标。
新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知识,推荐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参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