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材料给外单位加工成半成品的账务处理方式包括:发出材料时借记委托外加工物质,贷记原材料;支付运费及加工费时,借记委托外加工物质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有专用发票),贷记银行存款或往来账目。加工完成的半成品借记半成品,贷记委托外加工物质。如有余料退回,借记原材料,贷记委托外加工物质。
一、原材料发出时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将原材料发送给外单位进行加工时,首先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此时,应记录“委托外加工物质”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增加;同时,记录“原材料”账户的贷方,表示发出的原材料减少。
二、支付运费及加工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委托外单位加工过程中需要支付运费和加工费。支付这些费用时,应记录“委托外加工物质”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果有专用发票)”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支付的加工费用和进项税;同时,记录“银行存款或往来账目”账户的贷方,表示企业支付的资金。
三、半成品完成的账务处理
当外单位将半成品加工完成后,企业应记录“半成品”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增加的半成品存货;同时,记录“委托外加工物质”账户的贷方,表示委托外加工的物质减少。
四、余料退回的账务处理
如果加工过程中还有余料退回,应记录“原材料”账户的借方,表示企业增加的原材料存货;同时,记录“委托外加工物质”账户的贷方,表示委托外加工的物质减少。
企业在进行把原材料给外单位加工成半成品的账务处理时,需要关注每一个环节的记账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合理的账务处理,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自身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为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