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购入资产时,借:融资租赁资产,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购入即出租时,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同时,需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贷:租赁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购入资产时的分录处理
当购入资产进行售后回租时,会计分录为: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二、资产购入即出租的分录处理
当资产购入后立即出租,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三、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未实现的融资收益,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里的实际利率计算确认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经济实质。
四、收款时的分录处理
当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需要分摊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具体的分录为:
借:租赁收入(根据实际收到的租金金额)*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金额)。这里的实际操作是为了匹配实际的收入与费用,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同时,涉及到增值税的部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税务合规。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需要细致入微,确保每一步都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的要求。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分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