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纳税人本期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方式为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月应退增值税额取决于纳税人本月安置的残疾人员人数与本月最低工资的4倍之乘积。若已缴增值税额少于应退税额,可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中退还,若仍不足,可结转至本年度以后的纳税期退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可能降低,因为可以扣除成本及费用。但改革也可能导致个别企业税负增加。
针对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具体的退税额计算方式如下:
一、退税额计算方式
1.本期应退增值税额:这是根据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来计算的。
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这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纳税人本期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本期应退税额,可以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扣除已退增值税额的余额中退还。若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
二、年度退税额计算
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与年度应退税额之间的关系决定了退税的具体数额。如果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或等于年度应退税额,退税额为年度已缴增值税额;若是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大于年度应退税额,则退税额为年度应退税额。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内容
1.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需要改交增值税。增加的税率包括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两档低税率。
2.改革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则涵盖研发、技术、信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服务。
3.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后企业的税负普遍降低。由于增值税允许扣除成本及费用,较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有所减少。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的变化有所不同。
对于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政府也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及其相关税务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