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管理费用实务处理包括: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管理费用,如开办费、公司经费等,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主要账务处理包括筹建期间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需根据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税费进行相应处理。不设置独立管理费用的商品流通企业,可将内容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一、管理费用的概念与核算内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新准则下,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主要核算以下内容:
1.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等。
2.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如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等。
3.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二、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1.筹建期间内的开办费处理:在实际发生时,将相关费用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其他管理费用的处理: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等,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如“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
5.税费处理: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三、注意事项
1.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管理费用”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以便更好地追踪和管理各项费用。
新准则下,企业对于管理费用的实务处理需严格按照相关准则进行,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过合理的费用核算与管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