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需重新复核折旧方法和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若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未变更,仍遵循原折旧方法,按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余额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若发生变更,需相应调整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若有变更,也需重新计算和调整。
在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企业需要重新考虑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具体的折旧计算方法取决于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1.固定资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与之前保持一致,企业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折旧方法。此时,折旧的计算是基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具体来说,企业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的账面价值,结合预计净残值和剩余使用寿命,计算新的折旧率。
使用新的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
2.固定资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发生变化的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企业应当相应地调整折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新的折旧方法能够真实反映资产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
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变化处理:
除了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也是决定折旧计算的重要因素。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企业都需要重新计算折旧。具体的处理方式是:
如果预计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没有变化,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数据来计算折旧。
如果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根据新的数据重新计算折旧率,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计提减值后的折旧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多个因素,确保所采用的折旧方法和计算结果是合理和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