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招待费与福利费的区分
与总公司人员的餐费,如果属于业务招待用餐,那么应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简单来说,若是因业务需要而招待总公司人员的用餐费用,就被视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是公司为了提供员工福利,比如员工或总公司人员的日常餐费,那么这些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中。
二、具体会计处理
1.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是准予扣除的。这意味着,如果公司为员工及总公司人员提供的餐费作为福利费,其金额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2.员工餐费的分录处理:
当公司员工或总公司人员享受餐费福利时,会计分录通常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或相关科目
与总公司人员的餐费是否算作业务招待费,取决于其性质和目的。若是因业务需要而招待的用餐,则视为业务招待费;若是作为员工福利提供的餐费,则视为福利费。企业在处理相关费用时,需明确区分并正确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