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在工程未竣工结算前,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若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费用。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根据实际合同成本确认收入;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不确认收入。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可靠估计条件不同,需满足相应条件进行结转。更多会计实操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一、关于工程合同结果可靠估计的情况
当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意味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同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的完成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也能够被可靠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这意味着,预收账款的结转工程结算会与工程的完成进度相挂钩。
二、工程合同结果不可靠估计的情况
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处理的方式会区别不同情况。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工程合同收入会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会被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然而,如果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其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条件也有所不同。固定造价合同除了考虑合同总收入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外,还需要考虑合同完成进度和已完成成本的可靠性。成本加成合同则主要关注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可靠性。
预收账款何时结转工程结算,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施工合同类型、完成情况以及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核算办法的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预收账款在工程结算中的结转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