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建筑物改造账务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3 10:43 浏览次数:872

房屋及建筑物改造的账务处理方法:对于待改扩建的房屋,需确认和计量改扩建前房屋价值,处理包括推倒重置和提升功能或扩大面积的部分。初始确认时,需借记相关科目,如“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等,同时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工程支出时,需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如“银行存款”。改扩建完工后,需确认应分摊成本,采用公允价值比例分配工程成本。若无更恰当方法,可采用估价方法估算两类房屋的公允价值后计算。账务处理需注意细节,建议咨询专业会计或查阅相关会计准则。

针对尚未提足折旧的一批待改扩建房屋,如果一部分进行推倒重置,另一部分进行功能提升或面积扩大,而其支出统一核算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的步骤和方法如下:

一、初始确认

1.改扩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处理改扩建前房屋价值。对于推倒拆除的房屋,原账面价值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其他改扩建房屋的账面价值则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时,需处理全部改扩建房屋的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并按全部改扩建房屋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发生工程支出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如“银行存款”、“工程物资”、“原材料”和“应付职工薪酬”等。改扩建前已提减值准备的房屋也应同时结转。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销项税额的,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二、改扩建完工后房屋应分摊成本的确认

企业应采用适当方法分配统一计入重置房屋与其他改扩建房屋的工程成本。若无其他更恰当的方法,可采用改扩建完工后两类房屋的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在改扩建房屋重新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通过估价方法估算两类房屋的公允价值,然后按照一定公式计算出两类房屋应分摊的工程成本。

以上是关于房屋及建筑物改造账务处理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冔。如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问题,可以进一步学习相关会计实务交流群或专业书籍。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