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记入成本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上的“税金”只供抵扣不能进入成本。增值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增值税。中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对于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在采用甲供材或部分甲供材的开发项目中,增值税的处理具有特定的规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记入成本的部分仅为发票上的“金额”,发票上的“税金”仅供抵扣,并不能进入成本。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税务处理方式,我们需要对增值税的税收类型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在征收增值税时,仅允许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包含的税款。这种类型下,征税对象大体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型增值税: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这种类型下,征税对象大体相当于国民收入。
消费型增值税: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这种类型下,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了消费型增值税。这意味着在购房开发过程中,企业可以享受到固定资产税款的全额抵扣,从而减轻税负。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但具体记入成本的金额并不包括税金部分。对于会计实务的更多学习需求,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