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补贴或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菜鸟 2024-12-13 16:45 浏览次数:600

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不属于补贴或津贴,而是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应得的额外报酬。其计算方式根据节假日类型和劳动合同约定而定,可能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或200%。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并可能要求加付补偿金。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对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进行计算。而对于休息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若未安排补休,则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并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它会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集体协商或是劳动者所在岗位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确定。

二、加班工资的性质

从上述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标准来看,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进行额外工作的补偿,其性质是对劳动者超时工作的报酬,不同于一般的补贴或津贴。补贴和津贴通常是针对特定情况或环境下的额外补偿,如环境补贴、交通补贴等,而加班工资则是基于劳动者超时工作的直接报酬。

三、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处理

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不属于补贴或津贴,而是对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进行额外工作的直接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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