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税额时,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部分地区允许采取核定征收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出租住房税率为10%,非住房为20%。实际操作中,通常由出租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税务机关直接征收个税,支付人无需再按20%扣缴。
个人出租房屋,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取得的租金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为基础,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统一为20%,并且支付方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在具体的征收实践中,部分地区如河北、黑龙江、上海和云南等,允许对租房所得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出租非住房则按20%的税率征收。
进一步细化核定征收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通常是租金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通常为5%),即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5%。这意味着,个人出租住房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税负可能低至按照租金收入的0.5%或1%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由出租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个税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这种情况下,支付方无需再按20%扣缴出租方的个人所得税。但值得注意的是,务必查验完税凭证以确保税收已按规定缴纳。
总结来说,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在缴纳个税时,需根据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税率缴纳。部分地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操作中需注意查验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