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需要计算交纳消费税。会计处理为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和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产成品”或“自制半成品”科目及“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包括生产经营用动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动产,均需确认消费税。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可寻求专业解答。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需要交纳消费税。但是,如果企业将其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那么在移送使用时需要计算并交纳消费税。
具体会计处理为:
一、概念解读
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指的是企业将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单位的各项建设工程。例如,石化工厂将自己生产的柴油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设备使用。
二、会计处理
1.税务处理: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和应交纳的消费税进行会计处理。
2.会计分录:
(1)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经营用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经营用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三、注意事项
《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意味着,除了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其他用途如用于非生产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等都需要在移送时交纳消费税。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需要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这一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