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根据经营额和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开出发票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的个体户,系统会自行申报;而对于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的个体户,需前往税局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计算涉及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和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具体计算方式详文所述。
一、概述
对于既核定经营额又核定所得额(即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从2018年10月1日起,其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方式有所调整。根据经营额与核定经营额的关系,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方式有所不同。
二、具体计算方式
1.当开出发票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对于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个体工商户,计算公式为:[(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对于当年中开业的个体工商户,计算公式为:[(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2.当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对于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个体工商户,计算公式为:[(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对于当年中开业的个体工商户,计算公式为:[(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三、申报方式
1.对于开出发票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的个体户,系统会自行进行申报。
2.而当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时,个体工商户需要前往税局大厅进行申报。
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交纳涉及多个因素和细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并按时申报。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