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专门从事出租房屋的企业或个人
当企业或个人专门从事出租房屋以获取租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针对非专门从事出租房屋的企业或个人
对于非专门从事出租房屋的企业或个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应被视为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三、关于税务处理
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如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以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基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进行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5.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企业出租房屋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的税务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