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只有在可收回性不确定时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若因某些原因无法再收到货物,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更多会计实操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交流学习。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为了应对应收款项可能产生的损失,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具体的范围包括:
一、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人的欠款。由于客户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偿还,企业需要对这部分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应对可能产生的损失。
二、其他应收款
除了应收账款外,企业的其他应收款项,如押金、保证金、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也属于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畴。这些款项虽然不属于主营业务,但同样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三、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本身并不直接计提坏账准备。但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变得不确定时,企业应当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然后对应计提坏账准备。
四、预付账款
通常情况下,预付账款是不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部分款项。然而,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如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已经无法收到所购货物,企业应当将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在此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在处理应收款项时,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应收款项进行管理和计提坏账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稳健经营,还能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