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开具发票的方式有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与一般计税方法。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可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后,以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时,以全部价款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况包括向其他个人开具、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等。出口项目与差额纳税的部分项目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发票开具的具体事项
对于纳税人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发票开具方式分为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1.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式二: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可凭相关凭证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一般计税方法: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不得向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个人出租或销售不动产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情况除外)。
3.适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4.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5.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于出口项目和差额纳税的部分项目,也有相应的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内容,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