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指的是上一期应缴税金中未交完的税额,留至本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应记录借项为应缴税金--销项税额和已交税金,贷项为应缴税金--进项税额。反之,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应缴税金--已交税金”这一科目在贷方表示需要交税。本期末留底数可以通过账面余额反映,无需另做分录。销项与进项的差额就是已交税金。
具体到增值税报表中的处理,如果销项小于进项,企业会记录借方的“应缴税金--销项税额”和贷方的“应缴税金--进项税额”,表示还有未交的增值税额。反之,如果销项大于进项,表示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应缴税金--已交税金”这一科目会在贷方体现。
关于您提到的本期末留底数465.25,这表示企业在该期末的增值税留抵金额为465.25元,可以通过账面余额反映得出,无需另行做分录。上期留抵税额就是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会在接下来的纳税期间继续抵扣。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增值税报表上期留抵税额的含义。如果您还有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