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发票能否先入账再抵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瑜伽士 2024-12-13 05:31 浏览次数:764

费用发票可以先入账后抵扣,实际操作中发生做账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是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必须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对于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海关完税凭证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进行申报抵扣。对于不同时间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不同的抵扣规定。因此,在记账时需清晰记录,并在纳税申报时按实际认证的金额填写。

费用发票可以先入账,然后再进行抵扣。这一操作在实际会计操作中是完全可行的。

详细解答

1.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可以先进行入账处理。这些发票包括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的360日内进行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完税凭证的处理

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的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如果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需要在开具之日起的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3.旧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处理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然按照原规定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存在做账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但这是正常的。重要的是确保自己的记账清晰,并能够清楚地解释任何差异。在纳税申报时,填写进项税额的依据应是实际认证的金额,而不是账上的进项税额。

费用发票可以先入账,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认证和抵扣,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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