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无法减免,但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减免规定包括经批准的山林土地整治和废弃用地改造可免税5年至10年,企业办学校、医院等用地明确区分可免征土地使用税。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原有场地未作他用,或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等占地尚未使用,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需经审批。企业需注意发展自身实力,符合规定的企业可减免相关税费,但滞纳金不可减免。
企业土地使用税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
企业土地使用税可以依据相关税法规定减免,但滞纳金由于其本身为违反土地使用税规定所产生的罚金,因此无法减免。
减免规定如下: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例如:
1.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可免税5年至10年。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3.对于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企业征用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征用非耕地则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
二、其他减免情况: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也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关于滞纳金:
企业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若有困难需定期减免的,需经过相关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的审核,并根据减免额度进行相应审批。但滞纳金作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无法减免。
四、特定注意事项:
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时,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企业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但对于因违规产生的滞纳金则无法减免。企业的发展除了需要政策的扶持,更需要自身实力的增强。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