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3]103号规定,从2014年1月起,企业年金在缴费环节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内缴付的年金,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特定比例,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超过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并依法征税。以上内容解答了企业年金在缴费环节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从2014年1月1日起,针对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在缴费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为企业和职工带来了实质性的福利。
一、企业年金缴费环节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缴纳的企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在一定的标准内,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到这部分资金的税收优惠。
二、缴费标准的调整与规定
新企业年金办法对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但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标准是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总额统计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一定标准的缴费部分,仍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具体执行时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有符合国家政策的缴费标准,才能在缴费环节享受不纳税的待遇。对于超过税收政策规定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人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企业年金在缴费环节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为企业和职工减轻了税负,鼓励了企业建立长期福利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个人需要明确政策规定,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