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在规定下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对于缴纳车船税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或交强险保单,以及车船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车船技术指标证明文件等。对于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新购置车船,还需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
对于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主要依据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一、特定场所的车船税规定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是免征车船税的。这意味着在这些特定场所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在一定期限内不需要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的申报与缴纳
对于需要缴纳车船税的车船,申报与缴纳的过程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资料。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12年度车船税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已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及上年度的车船税完税凭证。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的纳税人,则需要携带车船出厂合格证、船舶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等关于车船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购置新车船的纳税人还需要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购买船舶发票等记录车船取得时间的证明材料。
总结:
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需参照具体地区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吉林省的规定,这些车船在一定期限内是免征车船税的。而在申报和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料。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相关税务规定。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会计实务,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