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请审批专用发票的流程包括:1.提出申请,需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2.受理环节,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实地核查;3.决定送达,税务机关在十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以上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提出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提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该原件上应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
2.《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原件,作为发票专用章的备案留存。
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由纳税人填写并留存。
4.《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及其副表原件,由纳税人填写,以明确其所能开具的最高发票限额。
二、受理环节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决定送达
经过审核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将在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的文书送达申请人。这一流程标志着初次申请审批专用发票的正式完成。
以上就是初次申请审批专用发票的详细流程。对于希望深入了解会计实务的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专业人士进行交流,获取更多信息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