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出口需要做商检,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包括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四个环节。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并提交相关合同和资料。商检机构会进行现场检验、抽样,确定检验内容、标准和方法。合格后,列入“种类表”的商品会签发放行单或证书,其他商品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方可出运。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
一、接受报验
木制家具出口商需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填写“报验申请单”,并准备相关的资料,如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等。
二、抽样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后,会派员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质量。
三、检验
商检机构将仔细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标准和方法,然后进行详细的检验,包括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
四、签发证书
1.对于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如木制家具,经商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2.若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
3.不向国外提供证书的,只发放行单。
以上是针对木制家具出口商检的详细流程。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会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使用。若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出现问题,应提供验收报告并送商检机构销案。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了解木制家具出口商检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