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商品溢余在商业会计中的核算方法是,先将溢余部分记入“待处理收益”账户。查明原因后,属于自然升溢的作为财产溢余处理,属于进货多收的则向供货方退回商品或补交货款。采用不同核算方式的企业,会计处理也不同。如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溢余时,需调整库存商品、待处理收益、在途商品等账户;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还需涉及进销差价账户。溢余商品中,部分作财产溢余处理,部分需补交货款。
在商业会计实务中,针对购进商品出现溢余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如何处理及核算。溢余商品在未查明原因之前,账务上暂时放在“待处理收益”账户进行核算。待原因明确后,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核算方法:
1.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
当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实收数)
贷:待处理收益(溢余数)
贷: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查明原因后,如部分属于自然升溢,则:
借: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
贷: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
若部分属于供货单位多发,需要补交货款,则:
借:待处理收益(供货方多发部分)
贷: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
2.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
对于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除了上述分录,还需要涉及进销差价。具体为:
借: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贷:待处理收益(溢余数进价)
贷:进销差价(实收数差价)
贷: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应收数进价)
查明原因后,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进价)
贷: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进价)
贷: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进价)
对于购进商品出现的溢余情况,会计上需要谨慎处理,确保账目的准确性。不同的核算方式下,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并确保相关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购进商品溢余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