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属补贴,如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前均可作为福利费处理。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这类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家属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涉及到员工家属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解答。
首先,《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均明确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可以作为福利费处理。这意味着,从企业和会计的角度来看,职工家属补贴是作为一种福利存在的。
然而,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发放的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补贴、津贴等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这样的补贴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现行法规,员工家属补贴在计入企业所得税时应作为福利费处理,但员工因此获得的补贴、津贴等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理解员工家属补贴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关系。如有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问题,欢迎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与专业人士共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