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材料时若发票未到,企业应对该批原材料暂估入账。具体做法为: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不列出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月初用红字冲回,待收到发票后按正常程序做账。为保持账务连续性并方便查对,可采取月底暂估、月初冲回的方式,并设备查账表及时登记每笔暂估入账及冲销情况。定期核对存货明细账与库房明细账以减少差错。
在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常常会遇到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这时企业需要进行暂估入账处理。针对这一问题,甲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估入账处理
对于这批未收到发票的原材料,甲企业应进行暂估入账。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在此处理过程中,不需要列出进项税额,也不能进行抵扣。
二、月初冲回处理
为了保证账务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下月初,甲企业应用红字做同样的分录予以冲回,待收到发票后再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做账。
三、保证发票与暂估入库对应
暂估入账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确保发票到达时,能够对应上原来的暂估入库。对此,甲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以及发票到达冲销后的情况都要及时登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定期核对账目: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并尽早发现差错。
通过以上措施,甲企业可以有效地处理购买材料发票未到的情况,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希望这些解答对您有所助益。若您想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相关知识,推荐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以便获得更多免费答疑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