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相关规定,对于购买方已经取得并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这一流程中,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需要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这一规定意味着,对于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认证抵扣。
实际上,如果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再进行认证抵扣,就相当于重复减少了进项税额。对于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购买方应当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不需要对红字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
对于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购买方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需要进行认证抵扣,而是需要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解答关于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抵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