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方式有两种。一是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二是从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例如,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万元。以上是关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的解答。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当您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并取得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时,您可以直接按照票上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无需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例如,如果您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那么您可以直接按照正常流程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如果您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您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例如,如果您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那么您能够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1=9.3万元。
对于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关键在于您是从何种纳税人身份的企业购买农产品,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票据类型,抵扣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