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和单位,通常要求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则是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纳税人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如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具体标准包括: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的纳税人。以下情况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的商业企业。
还包括三种特殊情况,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主要是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及年应税销售额来划分的,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企业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