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会清算合伙企业财产。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仍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偿顺序为:先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再清偿债务。剩余财产依照普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进行分配。
当合伙企业解散时,为了妥善清算并分配财产,有一系列的步骤和顺序需要遵循。以下是关于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的详细解答。
1.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首先需要有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若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指定某个或数个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2.清算人的职责
清算人的主要任务包括: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在清偿债务后处理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诉讼或仲裁活动。
3.债权人的权益保护
清算人被确定后,必须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事项,并在60日内进行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清算人负责登记债权,并确保在清算期间,合伙企业虽然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是:首先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接着是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进行分配。
5.清算报告的编制与注销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需要编制清算报告,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报送企业登记机关。随后,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环节。从确定清算人、到清算人的职责、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清偿顺序,再到最后的清算报告编制与注销,每一步都至关重要,确保合伙企业的财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顺序得到妥善清算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