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黄金税收政策包括:销售非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时,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黄金出口不退税,只对加工增值部分退税;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需征收营业税。具体增值税征收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一、针对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的非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对于成色和规格不符合特定标准的黄金以及黄金矿砂,在销售过程中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对于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时,若未发生实物交割,同样免征增值税。一旦涉及实物交割,则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这部分交易还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免征优惠。这里的实际成交价格是指不含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三、针对黄金出口,我国政策是不退税的。而对于黄金饰品出口,只对加工增值部分进行退税,黄金原料部分不予退税。
四、黄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等其他收入,需要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
五、关于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有专门的规定。
总体来说,我国的黄金税收政策对于黄金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以及交易所的运作都有详细的规定,旨在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我国的黄金税收政策。若需深入学习相关会计实务知识,建议关注相关会计领域的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以便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和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