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附报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多个附表,如《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企业减免项目表》等。此外,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办理代扣代缴等报告时,应如实填写报告表,并附报相关材料。
一、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
1.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这是为了证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的税务责任。
二、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申报表附表
企业需要报送3个附表,包括:
1.《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用于调整企业与税务相关的各项收支项目。
2.《企业减免项目表》:显示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减免项目。
3.《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反映联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及纳税情况。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企业需要提交10个附表,主要包括:
1.《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
2.《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3.《其他收入明细表》。
4.《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
5.《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
6.《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明细表》。
7.《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
8.《坏账损失明细表》。
9.《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
10.《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等,用于详细展示企业的年度财务状况和税务情况。
四、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的报告
对于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应当如实填写相关的报告表,并附报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有关的材料,以确保税款的准确征收。
以上资料是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报送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企业了解纳税申报的要求和流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