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的发票没有人名是不可以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都需要填写对方企业的全称或其他相关信息。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开具的发票,只要抬头为企业,都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因此,代开的发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包括人名等必要信息。
一、引言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代开发票的情况屡见不鲜。关于代开发票上是否需要填写人名,这涉及到税务法规的实际操作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二、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
1.普通发票的开具需要提供对方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这是每个企业的唯一识别标识。
2.对于增值税发票,要求更为严格,需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信息。从7月1日起,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没有填写人名的发票是否合规
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必要的信息(如企业名称、税务识别号等)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这样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对于代开的发票,同样需要遵循这些规范。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信息的完整性,发票的开具还需遵循其他要求,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等。如有填写错误,应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并在原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发票的内容需与实际情况相符,各联次内容金额需一致,并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
五、总结
代开的发票没有填写人名是不符合税务规定的。为了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建议大家在开具发票时务必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完整的信息。对于会计实务的更多学习,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