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当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等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在实际发生时进行会计处理。借方包括银行存款(可收回的金额)和营业外支出(倒挤差额),贷方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当涉及长期投资损失时,首先需要明确这些损失应计入哪个科目。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其计入科目与具体情况紧密相关。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的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主要出现在以下情况:
1.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被撤销,以及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并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
3.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
4.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
当发生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时,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可收回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倒挤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
这意味着,长期投资损失主要反映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并通过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来体现。
长期投资损失,特别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在实际发生时需计入营业外支出,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正确的会计处理对于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至关重要。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长期投资损失的科目归类与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