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在建工程会计分录包括: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时,需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和固定资产相关科目;实际支付工程价款时,需记录在建工程和相关支出;建设期间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需将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进行变动;购入需安装的设备,融资租入设备的安装费用,以及设备完工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都有特定规定。整体上,这些分录涉及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财政补助收入等多个科目的变动。
一、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流程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当固定资产需要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过程时,需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1.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记录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流程
关于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会计分录如下:
1.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根据支出性质,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分录: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三、建设期间利息支出及其他相关处理
1.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记录其他支出: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融资租入设备时,需按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分录,涉及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四、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及后续处理
1.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结束在建工程: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2.对于发生的安装费用,也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涉及多个环节,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深入了解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建工程会计分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