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执行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方式:
1.计提过程:首先,通过会计分录进行计提调整。具体为:借方记录“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这一步骤是为了确认未计提的成本导致的税务差异。
2.上交所得税:接下来,上交多交的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方记录“银行存款”。这一步确保多交的税款得到妥善处理。
3.结转处理:最后,进行结转操作。通过借方记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记录“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之前的调整转入到利润分配中。
二、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
1.上交所得税:首先,与上述流程相似,通过借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方记录“银行存款”,来上交多交的所得税。
2.结转处理:接下来,将之前的税务调整进行结转。借方记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记录“以前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无论是执行哪种会计准则,处理此类问题时的核心思路是调整之前的税务差异,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并妥善处理多交的税款。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关于去年的成本发票未到且未计提导致多交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您有更多关于会计实操或税收实务的疑问,可以寻求专业会计人员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