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此类补助应计入当期费用。
在企业会计实务中,为职工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科目计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企业为职工支付此类补助时,应明确其会计处理方式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的概述
一次性伤残补助是企业在职工发生工伤后,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这种补助的目的是为了补偿职工因工作受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二、会计科目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付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劳动保护费科目。这意味着企业在支付这笔费用时,应当将其记录在劳动保护费用这一项下,以体现企业对于职工劳动安全的投入和保障。
三、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说明
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补助金的支付是为了帮助职工在离职后能够顺利过渡,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压力。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第6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计入当期费用。这意味着企业在处理此类费用时,应遵循相关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企业支付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劳动保护费科目。对于相关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也应在解除或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并正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