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征收是一种税收计算方式,主要在营业税项目中的“营改增”试点地区实施。它允许纳税人以其收取的全部款项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增值税差额征税则是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在总局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之前,地方版细则可能会选择模糊说辞或延缓发布。实施难点在于房屋原值的测定以及需要提供哪些凭证作为税收计税依据。
差额征收是一种税务征收方式,主要在营业税项目和“营改增”试点地区延续该政策。在增值税领域,差额征收主要体现在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具体解释如下:
1.营业税差额征税:当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2.增值税差额征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即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如果是正数则交税,若为零或负数则不交税。
关于增值税差额征收的实施,目前还有一些细节正在研讨之中。例如,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制定的“差额征税实施办法”正在研讨,由于涉及到房屋原值及抵扣凭证等问题,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有所延迟。
在税收计税依据方面,如何确定房屋的原值以及提供哪些凭证用于计税抵扣也是政策制定的难点。例如,装修、维护等支出可以用于计税抵扣,但对于已经存在一、二十年的住房,每次装修或维护的发票可能无法保存,这使得这部分的认定成为问题。
增值税差额征收是一种依据购进和销项税额差额来征收增值税的方式,具体实施中还需考虑房屋原值、抵扣凭证及税收计税依据等问题。这些细节正在进一步研究和明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