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的税务规定,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双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个人无偿赠与子女不动产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最新的税务政策,对于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的情况,税务规定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如果您取得父母无偿赠与的普通住房,双方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属于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范围,因此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住房无偿赠与是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
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在税务上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的。这一政策为家庭内部的财产传承提供了税收上的优惠。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子女的税务规定。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知识,欢迎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