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有多种类型,包括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能否入账取决于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自制凭据,用于内部业务,是合法的凭据,可入账。特定情况下,如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且收款方不需要纳税,可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可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间不需纳税的业务往来可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其他自制收据不能作为凭据入账。
一、内部收据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些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二、外部收据
外部收据分为三种类型: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以及部队收据。
1.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当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后不需要纳税时,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例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由于不存在纳税义务,因此可以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
2.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时,如防疫站收取的防疫费、环保局收取的环保费等,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收据,这些收据作为合法的费用凭据可以入账。
3.部队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若按规定不需纳税,则可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入账。
三、其他自制收据
除上述提到的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通常被称为“白条”,这些是不能作为凭据入账的。
可以入账的收据包括内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的外部收据、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部队监制的收据。而其他自制收据或“白条”则不能作为凭据入账。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收据的入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