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的积分在账务上视同销售处理。赠送积分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同时,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会员用积分换购商品时,可将积分顶替的价款作为商业折扣处理,如会员购买1000元商品,积分可抵50元,则实际收入确认为950元。若积分可直接购买商品,则处理方式需灵活调整,如采用计提预计负债的方式处理,但这样做会增加企业增值税负担。因此,相比而言,作为商业折扣处理更为合算。平时不计提预计负债,在销售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一、积分赠送时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无偿赠送积分时,会计上一般采取视同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具体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同时,需要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会员用积分兑换商品时的处理
会员用积分换东西,即积分抵扣部分货款时,实务中通常将抵扣部分作为商业折扣处理。例如,会员购买1000元商品,其积分可抵扣50元,则实际支付950元。商场开发票时按950元开具,商业折扣为50元。这样处理,企业可以少交50元对应的税款,按950元确认收入。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如果会员的积分金额较大,例如积分达到1000元并直接用于购买价值相等的商品,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一般商场可能不允许直接以此方式使用积分。如果真的出现此种情况,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处理。一种方法是平时客户购物时形成的积分,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客户购物时:
借:预计负债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这种方式对企业不利,因为会多交增值税。相对而言,作为商业折扣处理更为合算。另一种方法是,在销售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进行处理。
对于无偿赠送的积分,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