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根据贷款分类结果和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来计提的。在我国,银行需按季计提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对于不同类别的贷款,银行需参照不同比例计提专项准备,例如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30%(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计提比例分别为50%和100%。此外,银行还需自行确定按季计提特种准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评估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因国家及银行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会根据审慎原则自主决定计提方法和比例,这通常基于贷款分类的结果以及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而在转轨经济国家,如中国,监管当局会确定一定的计提原则,并设定参考标准。
我国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规定,银行在计提专项贷款损失准备金时,需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1.一般准备:银行应按季计提,其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2.专项准备:
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还可以上下浮动20%。
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3.特种准备:银行会根据不同类别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还有一个重要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那就是“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这一计算方式有助于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准确评估贷款的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准备金计提。对于银行和投资者而言,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规定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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