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管辖海域内,所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在此过程中是否需要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呢?下文将进行详细解答。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应税情况
1.应税污染物的定义: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具体参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2.施工扬尘的应税性:施工扬尘对应税目为“一般性粉尘”,属于应税污染物的范畴。
3.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放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产生施工扬尘,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三、不属于应税排放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因此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四、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应税污染物,如施工扬尘,应当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这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对环境责任的履行。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相关税务规定。